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12月修订)》(校学位字〔2020〕7号)和《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精神,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发布通知及附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20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20〕10号)精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调整至2020年8月,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可不将“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经研究决定,在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中,我校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的统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可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