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5 浏览:1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研字〔2023〕66号)要求,现将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人员

2023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时间

各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鼓励各培养单位集中组织考核。考虑各单位学生专业、人数有所差别,此项工作可在一段时间内完成,但务必于2025117日前完成。

三、中期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由研究生导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评内容详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评分表》(附件1)。

2.业务考核  包括综合考核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1)综合考核:为专业进展课和专业英语考核。可由考核委员会或培养单位自定,考核内容和形式不限,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两门课程成绩均达到75分及以上为合格。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研究生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制作PPT以会议答辩形式进行。由考核委员会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委员会成员评分平均分达75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评内容详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考核评分表》(附件1)。

3.考核委员会要求:中期考核可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也可由二级学科组织。各培养单位或学科应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委员会一般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3或5名专家组成(鼓励邀请校外专家),设主席1人,秘书1人。博士生考核委员会要求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组成,硕士生考核委员会要求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研究生导师应参加其所指导研究生的中期检查报告会,但不参与评分。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时,每位专家听完汇报后,应在《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考核评分表(附件1)上单独打分签字,秘书汇总每位专家的打分表后,计算单项及总分的平均分后填入上述空白评分表中,并请全体专家签字,形成一张评分最终表。

   5.科研实验记录本检查:各培养单位可统筹根据中期考

核安排,在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时开展此项工作,重点检查研究生科研记录本记录是否完整、书写内容是否规范、纸质记录与电子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数据记录等是否对应,导师或课题组对科研记录的检查情况等内容。

四、中期考核结果评定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均达到合格视为中期考核通过,可按照培养计划进行研究生培养的下一阶段,继续攻读学位。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中期考核未通过:

1)有任何一项考核结果(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业务考核)未达到合格者;

2无故不参加考核者;

3科研记录检查不合格者;

4补考核未通过者;

5有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按照学校相关学术认定为违反学术道德情况的。

3.对首次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在6个月内对其进行补考核工作,原则上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各专业中期考核时间地点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报送至培养办备查,时间为中期考核7个工作日,校本部及其它有督导委员督导的培养单位,请主动联系对口督导委员前去督导。

、系统填报

中期考核结束后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里录入中期考核信息,截止时间为2025215日。具体操作步骤为:学生登录系统培养管理中期考核登记,依次录入各项内容,其中专业进展课和专业英语成绩自动对应成绩库分数,录入期间可多次修改保存,确定无误后先保存后提交,提交后经导师、学科教研室、培养单位依次审核(三级审核),则中期考核内容及成绩固定不可更改。

七、其他

1.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对未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院届时将予以通报,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2.联系人:(培养办)刘丹丹、彭将鑫

  话:0551-65168424

电子邮箱:yjspyb@ahmu.edu.cn

 

附件1-4.rar

                                                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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