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3 浏览:981

各有关培养单位:

2024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论文答辩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工作程序第一步)

1.申请答辩前所有的学位论文均要进行复制比检测。本次统招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完成。2024年下半年所有统招研究生申请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应在10月9日前全部完成,逾期不再安排。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收齐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要求为doc格式,符合学校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规定,以“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方式命名,并填写2024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时间申请表(附件一),研究生学院将按照各单位提交申请时间统筹安排检测账号使用时间,请各单位务必在所安排的检测时间段内完成检测,以免影响检测工作的整体进度。

2024年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文献检测情况报告单(检测平台下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备案。若复制比≥50%,不予送审;若复制比高于20%且小于50%,则修改论文,修改完成后,进行第二次复制比检测,若第二次仍高于20%,则本次不再送审;若复制比≤20%,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把关后可进行送审。

2.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评阅工作,不合格者将根据上述办法进行处理。

二、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工作程序第二步)

1.上述复制比检测合格者将进入下述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合格者需填写《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确认书》(附件二),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务必审核并在确认书上签字,所在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查,签字盖章后将原件于2024年10月10日前交研究生学院,复印件存档备查。

2.本次工作要求各培养单位使用校招平台统一送审,其中统

招博士3份、全部硕士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送审,统招博士2份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培养单位组织送审,请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收齐上述研究生学院抽取且检测合格学位论文的如下电子版于2024年10月12日前交给研究生学院培养办:①学位论文(含综述,删除“附录”、“致谢”和其他有关学生、导师姓名、培养单位名称等内容)。PDF电子版命名为“学号.pdf”;②2024年下半年学位论文评阅汇总表电子版一份(附件三)。③研究生学院送审的论文,专家评阅费不再收取,由学校支付。

培养单位送审的博士论文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在职攻读公共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台湾地区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所属学院统一组织。

3.论文评阅全部采取双盲评阅方式,不公开送审单位和评阅专家,学位论文及评阅书的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姓名。

4.论文评阅结果参照《安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如有修改意见,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附件五)。

三、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工作程序第三步)

1.统招研究生答辩相关材料(即完整的培养手册2018年3月版)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查询下载。

2.请各学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好论文评阅与答辩所需的时间,严抓每一个环节。本次论文答辩工作应于2024年11月26日前完成。

3.系统填报:研究生登录系统→学位→学生答辩申请,填写、保存、提交,待三级审核和答辩结束后,填写学生答辩结果登记,完成三级审核。填报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

4.本次论文答辩过程,将由“研究生培养督导委员会”全程抽查、监督,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一经确定后,不得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研究生培养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5168424,各院系所请及时联系对口督导专家前去督导。

5.特别说明:所有博士毕业生需网上填写“博士中期考核登记”,保存提交后,完成三级审核,中期考核登记填报时间为11月20日之前。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2024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时间申请表.xls

附件2.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确认书.doc

附件3.2024年下半年学位论文评阅汇总表.xls

附件4.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书.doc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