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毕业确认及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4 浏览:582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及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毕业确认及贷款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办理流程

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特殊情况处理

    1)如借款学生合同状态显示“正常”以外的其他状态,如显示“已结清”、“县资助中心经办人谢绝”、“分行经办人谢绝”,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2)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无需进行毕业确认。请培养单位填写《安徽省高校2024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1)。

3.延期还款的办理

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通过后,由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4.提前还款的办理

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借款学生发起毕业确认

借款学生登录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ahrcu.com/stu/)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借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升学等情况时,学院应督促学生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贷款申请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网上申请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携带相关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将受理证明交至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填写《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附件2),如逾期未交,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申请

学生首次申请贷款,需要学生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助学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才能发起贷款申请,合同实行一次性签订、分学年用款。具体手续需咨询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2. 注意事项

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三、有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毕业借款学生的贷款确认工作,通知所有贷款学生按照文件规定在毕业前进行确认。

2.各培养单位须于6月24 日前提交《安徽省高校2024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需单位领导签字盖章;9月6日前汇总后提交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纸质版)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3.各培养单位应结合研究生资助诚信月活动,在2024年毕业的借款学生中积极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和诚信宣传活动并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

    4.联系人:老师,电话:0551-65167719,邮箱:yjsglb@ahmu.edu.cn。

附件1: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xlsx

附件2: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表.xlsx

附件3:2024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pdf

附件4:2024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pdf

 

 


 

                                   

研究生学院(党委研工部)

                                                 202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