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质量及导师指导水平的重要途径。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开题报告制度,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暂行规定》(研字〔2023〕66号)要求,现将2023级研究生开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人员
全体2023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及要求
各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鼓励各培养单位集中组织开题。考虑各单位学生专业、人数有所差别,此项工作可在一段时间内完成,但务必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已经完成开题的单位请按下述要求做好备案总结工作。对于不能按时开题的个别学生请提交延期开题申请(一般可延期半年),导师、培养单位签字盖章,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备案。
三、学位论文开题要求
开题报告可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也可由二级学科组织。各培养单位或学科应成立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不含导师),设组长一人,秘书1人。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专家不少于3人,均应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专家不少于5人,均应是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研究生导师应参加其所指导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会,但不参与评分。
开题报告论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报告内容应于论证会正式召开前一周以海报形式或网上公布。
开题时间和人员确定后,研究生应提前一周将开题报告书送专家审阅,有关表格请自行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各类别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手册(2023年7月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开题时,每位专家听完汇报后,应在《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分表》(见附件1)上单独打分签字,秘书汇总每位专家的打分表后,计算单项及总分的平均分后填入上述空白评分表中,并请全体专家签字,形成一张评分最终表。总分≥75分为合格,低于此分数需重新开题。
上述一张评分最终表原件需交给学生本人以便装订到培养手册中,复印件应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科教管理部门备案,后期作为评审奖学金的开题成绩分依据。
开题评分最终表如无参与专家本人当场签名则视为无效,如有作假,将取消成绩,并严肃处理。
四、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各专业开题的时间地点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报送至培养办备查,时间为开题前7个工作日,校本部及其它有督导委员督导的培养单位,请主动联系对口督导委员前去督导。
五、系统填报
开题结束后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里录入开题信息,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1日。具体操作步骤为:学生登录系统→学位→开题报告信息录入,依次录入各项内容(系统中开题报告附件需上传培养手册中的“开题报告书”,含专家手签开题评分最终表),期间可多次修改保存,确定无误后先保存后提交,提交后经导师、学科教研室、培养单位依次审核(三级审核),则开题报告内容及成绩固定不可更改。
为方便各培养单位操作,开题分数可选择导入功能,使用培养单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培养过程管理→论文开题管理→开题评分导入,可将本单位内所有研究生开题分数统一导入,且导入后分数不可修改。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选择性使用此功能。开题报告成绩将直接对接到综合测评,培养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级审核的,则开题分数为0且取消该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
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对未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院届时将予以通报,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六、联络信息
1.联系人:(培养办)刘丹丹、吴梦涵
2.电 话:0551-65168424
3.电子邮箱:yjspyb@ahm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暂行规定.docx
研究生学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