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发现和培养一批研究生优秀学术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徽医科大学第十一届研究生“十佳学术新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统招在籍研究生。已获“十佳学术新星”称号的同学不再参加评选。博士研究生在硕士阶段获得了此称号,博士期间可以继续参评。
二、申报条件
1.学风优良,成绩优秀,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善于创新,学术能力强,在学术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学术论文类、科研奖励类、专利发明类、科技竞赛类成果均可)。
3.综合素质全面,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善于协同创新,积极参加学校各类学术文化活动。
特别说明:(1)在读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均可使用(博士使用博士阶段成果,硕士使用硕士阶段成果)(2)本次评选,主要看学术综合实力和潜力。各单位在遴选推荐时避免“唯论文”标准,应把真正学术实力强的同学推荐上来,同时兼顾博士和硕士的比例。
三、名额分配
为保证质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提前进行遴选,推荐合适人选参加全校范围的风采展示和评比,其中培养规模1000人以上单位推荐不超过6人,1000人(含1000人)至400人单位推荐不超过3人,400人(含400人)至200人推荐不超过2人,200人(含200人)以下单位可推荐1人。学校将在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择优评选出研究生“十佳学术新星”10名,其中基础组与临床组各5名。
四、评选程序
1.个人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奖助工作-十佳学术新星”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可至导师处审核。
2.导师审核
导师需对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若同意申报,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十佳学术新星”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3.学科(教研室)审核或初评
学科(教研室)需对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初评,对审核或初评通过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十佳学术新星”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培养单位。
4.培养单位遴选
培养单位对学科提交材料进行初步遴选,应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学生日常管理-十佳学术新星”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校研究生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5.网上展示
学校制作专题展示页面,网上展示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成果和风采。
6.学术论坛讲演及专家推荐
各培养单位推荐的人选参加学校答辩评审,分基础组和临床组,以PPT形式参加公开讲演和答辩。
7.结果评定
由学校评选委员会评出“十佳学术新星”,并进行公示。
五、提交材料清单
各培养单位在系统提交推荐人员之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人选的个人生活照片电子版(网上展示时用)。
2.推荐人选的个人简介电子版(200字左右,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主要成果、科研感悟、人生格言等)。
3.推荐人选用于参加学术论坛的PPT电子版,具体答辩要求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动员,严格审核把关,挖掘选树优秀的研究生学术新星和导学关系良好、指导成果突出的研究生导师,营造良好的研究生学术创新氛围。
2.学校将对获奖的研究生及其导师进行表彰并奖励,获得“十佳学术新星”荣誉研究生,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智育加10分。
3.请各培养单位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按要求组织申报、开展评选,于11月30日前完成评选、公示和材料提交,逾期或个人上报材料不予受理。十佳学术新星评审情况报告(盖章扫描件)须通过系统提交,报告内容包含评选依据、评选程序、公示情况等。
4.联系人:惠亚茹,联系电话:0551-65167737,邮箱:yjsxyglb@ahmu.edu.cn(电子版报送材料请标明:**学院研究生“十佳学术新星”评选材料,里面每个同学的材料用文件夹“学号+姓名”标注)。
研究生学院(党委研工部)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