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计划任务书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9 浏览:1748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研字〔2022〕130号)及《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研字〔2022〕3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计划任务书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督促研究生和导师按照项目计划做好项目组织实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同时,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监管和结题管理,严格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二、严格落实项目经费

各培养单位要按照研字〔2022〕30号文件要求落实项目经费,校本部研究生由学校负责经费资助,其他研究生由学生所在单位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并最迟于4月底前落实经费划拨。学校将对各培养单位落实项目经费和管理责任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单位将适当核减其下一年度项目立项指标。

三、项目计划任务书填报

各培养单位按照2022年度校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立项名单(附件1),组织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的内容完成《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2)填报,项目负责人的导师作为项目实施质量保证人,应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按期结题,要求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在发表科研论文(成果)时,必需注明“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资助”(Postgraduate Innovation Research and Practice Program of Anhui Medical University )和项目编号。学校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长时间不开展研究的项目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撤销立项并收回资助经费。

四、其他

1、材料报送:《项目计划任务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四份,2份交学校,1份培养单位留存,1份项目负责人留存。

2、项目研究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任务书提交时间为3月21日。

4、联系方式:65168424 李老师、刘老师  

材料报送地点:知行楼A706室

附件1:2022年度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立项项目.xls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计划任务书.docx

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x


研究生学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