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号)、《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号)和《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研字〔2022〕30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徽高校研究生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省高校研究生科学研究项目”(附件1)
二、项目结题要求
1、各相关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查验相关结题材料,检查内容包括结题报告书、研究生实验记录本、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清单、项目整体实施情况等,对项目作出明确结题评定。
2、各相关培养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安徽省高校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结题报告中应附相关成果材料,包括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采纳报告、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
3、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3月31日。其中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材料装订成册(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研究生学院一份),与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同由各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
4、其他
(1)项目研究成果须标注“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结项成果不被认定为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2)原则上不允许项目延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导师和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原则上须在答辩前完成项目结题。
(3)未完成《项目申请书》中既定目标任务的、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通过验收。
(4)对因故离开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或上报。
三、材料报送和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知行楼A706室)
2、联系人:李平、刘丹丹 联系电话:65168424
邮箱:yjspyb@ahmu.edu.cn
研究生学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