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研究生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25 浏览:5407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研究生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目前工作安排,全体研究生应于32日前完成新学期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注册对象为在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读研究生(含延期毕业研究生),休学研究生不必注册。

二、时间安排 学生电子注册时间222-31日,32日注册系统关闭(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三、注册方法

1.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点击左侧学籍管理→学生学期注册,提交注册申请后再持研究生证到培养单位加盖注册章(具体的盖章时间和地点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

2.导师登录系统→点击上方教师教学管理→左侧学生注册审核,完成导师审核。 

3. 学科(教研室)登录系统→点击上方学籍管理→左侧学生注册管理,完成学科(教研室)审核。

4. 培养单位管理人员登录系统→点击上方学籍管理→左侧学生注册管理,完成培养单位审核。

四、注册说明

1. 研究生新学期首次登陆系统需核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按照《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部分个人数据将用于我校研究生信息补录工作(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补录原则,不参加补录的同学请将学号姓名报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

2.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在校(培养单位)、外地或境外等进行培养工作可视为正常注册。

3. 办理助学贷款研究生,如未按要求在财务处一卡通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欠费,无法正常注册。

4已超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若已提交的《延期毕业申请表》仍在申请有效期内,可直接登陆系统自主注册。

5.研究生因病(事)请假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注册者,请下载《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自行打印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完成申请。申请暂缓注册的研究生请于开学两周内到培养单位补办注册手续。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加强对研究生注册工作的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研究生动态,对于未按时注册的研究生,各单位要通过导师了解、核实原因。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或被批准暂缓注册后超两周未补办注册手续者,将按照《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予以退学处理。

2各单位要以此次注册工作为契机,敦促导师对延期毕业研究生加强指导,尽快完成学业。对于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或结业者,将予以退学处理。

3.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两周内,请各培养单位统计注册数据,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并生成《研究生电子注册统计表》和《研究生未注册统计表》,于31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张勤思。

 

特此通知。

 

附件1: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doc

 

 

      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