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28 浏览:808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全体研究生应于3月4日前完成新学期注册工作。为提高效率,实现信息化方式管理,本学期的注册将启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现将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注册对象为在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读研究生(含延期毕业研究生),休学研究生不必注册。

二、时间安排:学生注册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4日,3月5日注册系统关闭。

三、注册方法:

1.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首次登陆账号密码均是学号,登陆需要完善个人信息http://210.45.96.114/pyxx/default.aspx)→点击左侧学籍管理→学生学期注册,提交注册申请后再持研究生证到培养单位加盖注册章(具体的盖章时间和地点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

2导师登录http://210.45.96.114/gmis/default.aspx→点击上方教师教学管理左侧学生注册审核完成导师审核。

3培养单位管理人员登录http://210.45.96.114/gmis/default.aspx→点击上方学籍管理左侧学生注册管理完成培养单位审核。

四、注册说明:

1.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在校(培养单位)、外地或境外等进行培养工作可视为正常注册。

2已超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若提交的《延期毕业申请表》仍在申请有效期内,可直接登陆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自主注册。已超过有效期的研究生,请重新下载《延期毕业申请表》,自行打印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后注册。

3.研究生因病(事)请假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注册者,请下载《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自行打印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完成申请。申请暂缓注册的研究生请于开学两周内到培养单位补办注册手续。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加强对研究生注册工作的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研究生动态,对于未按时注册的研究生,各单位要通过导师了解、核实原因。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或被批准暂缓注册后超两周未补办注册手续者,将按照《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予以退学处理。

2各单位要以此次注册工作为契机,敦促导师对延期毕业研究生加强指导,尽快完成学业。对于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或结业者,将予以退学处理。

3.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两周内,请各培养单位统计注册数据,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并生成《研究生电子注册统计表》和《研究生未注册统计表》,于3月20日前将纸质版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张勤思。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doc


                                          研究生学院

                                   2018年2月28日



http://210.45.96.114/gmis/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