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相关资助项目申请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19 浏览:14


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促进国际学术合作,拓宽学术视野,提升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我校分别设立了“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研究生短期出国(境)学术交流与合作”资助项目。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2310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学术交流与合作资助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2577号)要求,现将申请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

(一)选拔对象

2025级全日制非定向科学学位博士生。

(二)选拔条件

1.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

2.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WSK、国家英语专业四级等成绩达到一定水平,经导师、培养单位认定,可作为英语水平的证明。

3.3年以第一作者(含共一)发表SCI(含EI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一篇。

4.每位博士生导师,同一年级仅可推荐一名自己指导的博士生申请本项目。

(三)选拔名额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2310号)(附件1),考虑经费情况及以往实施效果,拟从2025级中选拔15名左右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进入该项目。每二级学科专业进入项目总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年度该二级学科全日制实际博士招生人数的50%(不足1人按1人计)。各培养单位分专业指标分配见附表(附件2),选拔时应遵循宁缺毋滥原则,可以不完成指标,不得超指标、跨专业借指标选拔。最终进入项目的博士生数,以实际选拔人数为准。

四)选拔方法

符合要求的选拔对象,方可自愿申请进入本计划项目。经导师同意、推荐,学科、培养单位初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审核或答辩,并报学校审批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可进入本计划项目。

评审时,前期与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有合作基础或已获得邀请信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荐。

(五)其它事项及申请材料说明

1.为进一步发挥项目成效,入选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的博士生,无特殊情况,均需在国(境)外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完成不少于九个月的培养。

2.申请材料及上报方式:

1)“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3);

2)导师推荐书一份(附件4);

3)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原件由培养单位查验);

4)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培养单位查验);

5)硕士阶段及近3年发表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复印件(自附证明材料,每篇文章首页右上角标注影响因子和作者排名等信息)。

以上5个材料,请汇总成一个文件,由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选择卓越博士项目模块,提交申报材料,并经导师、学科教研室、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审核完毕后,导出申请名单汇总表,盖章扫描发至学校。

二、研究生短期出国(境)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

一)选拔对象

1.申请人须为安徽医科大学正式注册的中国籍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

2.临床(口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该资助,须不得影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二)资助类别

1.短期出国(境)访学:主要指到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究或赴重要国际组织等海外机构进行短期实习。资助期限一般为3-6个月,即最短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主要指到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

三)选拔条件

1.短期出国(境)访学

1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

2申请的交流合作项目应当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并能够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和自身学习发展需求。

3获得访学接收单位的官方接收函(邀请信需附中文翻译译件)。

2.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

1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

2申请人参加的学术会议应为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且与申请人所在学科专业紧密相关。

3申请人须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壁报(poster)等形式展示。

(四)选拔名额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学术交流与合作资助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2577号)(附件5),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经过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备案通过后,便可获得该项目资助资格

(五)选拔方法

符合要求的选拔对象,方可自愿申请进入本计划项目。经导师同意、推荐,学科、培养单位初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出国(境)研究生名单进行复审备案,备案通过的研究生留学资格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视为放弃。派出研究生回国(境)后须在入境两周内提交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考核工作,依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确定资助名单。

(六)其它事项及申请材料说明

1.为进一步发挥项目成效,入选短期出国(境)访学项目的研究生,无特殊情况,均需在国(境)外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完成不少于三个月的培养。

2.申请材料及上报方式:

1)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申报表(附件6);

2)导师推荐书(附件4);

3)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学术交流与合作学习计划表(附件7);

4)访学接收单位的官方接收函(申报短期出国(境)访学项目的研究生提供,原件由培养单位查验);

5)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或壁报(poster)等形式展示的官方邀请函(申报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项目的研究生提供,原件由培养单位查验)。

以上材料,请汇总成一个文件,提交申报材料,并经导师、学科教研室、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审核完毕后,填写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8),盖章扫描发至学校。


三、统一申报要求

(一)选拔时间安排

121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的研究生申请名单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培养办,逾期不再接收。申请通过者,由学校正式发文确定。

(二)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入选项目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定期提交进展报告,无故未完成者将收回资助经费或取消资助资格。

四、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刘老师、彭老师0551-65168424

特此通知。


附件1-8.zip


                     研究生工作部 

                                     20251119